许多目光投在李牧的身上,没想到这个穷酸小子,竟然还真的敢登台作诗,而且,还敢说出这样的狂妄之语。

        林秋水和刘木杨都是一怔之后,冷哼一声。

        而那不修边幅的狂士宋卿飞,却是不屑一顾的样子,他最看不惯,别人比他还要狂了。

        唯有郑存剑,心中却好奇,这位被知府李刚堪称是金鳞的弃子,这一次,又会写出什么样的诗文来。

        无数目光的瞩目之下,李牧提笔挥毫,写了起来。

        地球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学校里都要求学生练过毛笔字,李牧的毛笔字是有底子的,而且平日里跟随老神棍到各处去做法事,许多东西,是需要毛笔挥毫写作的,李牧的一手小楷,写的极为不错,曾被老神棍开口夸奖过,这个世界上的文字,虽然与地球并不相同,但大体类似,因此李牧适应之后,写出来的字迹,也算是颇为不俗了。

        他在纸上写的第一句,是‘长安有佳人。’

        这一句一出来,周围便是一片哄笑之声,林秋水、刘木杨和宋卿飞三人,也都是面露轻蔑之色,如此粗浅近乎于白话一样的句子,十个读书人都能写出来,简直是难登大雅之堂,就这点儿水准,当真是不堪一击。

        那位提议李牧来写一首词的妈妈桑,脸上也浮现出失望之色,心中暗道,倒是自己失策了,不该有那样的提议,反而让这个少年等上台来丢人了。

        但是,当李牧的第二句写下来,场中的哄笑,立刻就消失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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