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季点点头,伸手从书桌上拿了一本书,递给了包拯。
包拯略微扫了一眼后,“刑律方面的书?”
寇季点头道:“你成婚以后,官家准你休沐三个月,三个月时间,刚好著书。三个月后,以你的名义将此事传扬出去。”
包拯脸色一变,“剽窃他人所作,非君子所为。”
寇季翻了个白眼,“书里面的东西并不是一个人所作,乃是法医馆的人,结合了自己解剖尸体多年的经验,以及大食学问中的一些解剖知识,便转成了一册书。
他们不愿意署名,只希望此书能够传扬出去,能让许多人免遭牢狱之灾。
我仔细看过,里面的东西很齐全,各种凶杀案的尸骸特征应有尽有。
但是东西过于呆板,不好传扬,更不便于学习。
所以我想让你将此前在刑部查阅的那些旧案补入其中,填满其骨肉。
让其传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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