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吃了!
不,是太好喝了!
鲜香绵长,其味悠久,热活劲道,不知所以。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沙迦、九城来宾等伪贵族派,包括皮埃尔等老家人,包括罗琳大婶等fu人,包括欧文安德森等热血中青年,包括卡琳小教妞和小lolii小青nèn,包括小伯格小迪克小艾薇小琪琪等小家伙,没有一个人能详细地说出这道汤究竟是什么滋味。~
在他们贫乏的味蕾以及语言里,对今天的晚饭只有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美!”
其实对于方天来说,只不过是把初步祛除了腥燥的“骨头原味”送给了他们。这一份他草草弄出来的调料,极不过关,只是讲究一个中心宗旨,去腥而已。所有的配料,全都围绕着这一个宗旨打转。
其它,什么滋补搭配,什么nèn滑爽口,一概没有考虑。
更何况,这个汤才熬了仅仅四个小时左右,而且最后用的,还是那种带着泥土和苦味的粗盐,能谈上什么“美味”了?所以说这个世界的饮食业,是大有发展前景的。
仅仅只是一个去腥的工艺或者说意识,在这个世界,就价值无穷。
不过和其它人的享受相比,方天就有点痛苦了。
你说,明明就是一味普通的骨头汤,你们一个个喝得那么油头粉面、激动万分地干啥?这不是专门馋人么?而且,你们不仅喝得稀里哗啦,嘴巴还不停地滋啊咂地,这很干扰人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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