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方天都想切齿咆哮了,混蛋啊,天天这样烧,这是多么大的一种浪费啊,这是可耻可耻极度可耻的浪费,你们知不知道!?

        身边的那位伙计却显然没有这种自觉,偏在这时,还挺自豪,嗯,又是自豪——自豪地对方天道:“老兄,看起来是不是很壮观,很好看?我小时候和许多小伙伴经常远远地跑到这城墙上面来,就是为了看下面的那些火柱。”

        “是不是还有在这‘城墙’上赛跑?”方天猜度着一群熊孩子可能的行为。

        “是啊!老兄你怎么知道?”方天这一说,东方胜明显有点激动起来,甚至带着强烈的缅怀:

        “那时我们经常在这上面跑,跑啊跑,怎么跑地也跑不到头,好痛快了!有时还刮起大风,风很大,我们就闭上眼,张开手,迈开腿,四处跑,怎么跑都行,跑累了还在地上打滚。”

        混蛋!

        方天都被他说得甚至生起羡慕之心了。

        前世,他的童年哪有这般快乐写意!而这一世,接手那个小身体时是十三岁,往勉强点说也能算是抓住了童年的半个尾巴,但那是新瓶装老酒,而且还没悠闲几天就一脚误入了风波莫测的修行界。

        方天决定了,回去就给小伯格小迪克小琪琪他们弄一个同样的“城墙”出来,虽然不可能比得上这个的规模,但也要足够长、足够大、足够在上面肆无忌惮地四处奔跑,以及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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