纣王怎肯杀费、尤二人,纣王道,“太师奏疏俱说得是,其它七件,朕俱允服,此三件,待朕再商议而行。另费、尤二人虽是冒犯参卿,其罪尚小,暂且发下法司勘问,情真罪当,彼亦无怨。”
闻太师见纣王再三推脱,反有兢业颜色,自思自己虽为国直谏尽忠,使君惧臣,但自己先得欺君之罪矣。
太师跪而言道,“臣但愿四方绥服,百姓奠安,诸侯宾服,臣愿足矣,敢有他望哉?”
奈何不论太师如此进谏,纣王始终不允,只准七件。
最后,为了殷商社稷,太师闻仲也不顾圣颜,在朝上与纣王争吵,可纣王不允,最后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纣王传旨将费、尤发下法司勘问,七条条陈,限即举行,叁条再议妥施行,纣王回阙,百官各散。
虽闻仲如此与纣王相争,吵闹,乃是欺君之罪,但纣王可不敢贸然将闻仲斩了,不然殷商社稷恐怕即刻便会改姓换名了。
正所谓:天下兴,好事行;天下亡,祸胎降。
闻仲刚回朝歌,列陈十条不久,不妨东海又反了平灵王,飞报进朝歌来。
“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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