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走了月余,看到前方有一个小市镇,就进去找家饭店吃饭。叫了两荤一素,又叫了壶酒,慢条斯理的吃起来。风萧萧原本并没喝过酒,但何惕守却喜欢,而且非要拉着他一起喝。喝过几次后,也喜欢上了这杯中之物。他体质特殊,酒精进入体内,立刻被分解掉,当真是千杯不醉。他也一直向往那种豪迈的侠客生活,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从此每次打尖时都会喝上几杯。
正吃着,饭店里来了两个人,一个中年汉子,长的很是粗犷,带着柄大刀。双腿看起来受了伤,行动有些不便。
另一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眉清目秀,眼睛特别灵活。两人只点了几碗面条,一盘炒鸡蛋。正吃着,只听得门外,马嘶人喧,涌进十七八人来。
风萧萧抬头看去,却听见那小孩低声道:“是官兵,怕是来捉你的。咱们快逃!”
那粗犷汉子哼了一声,放下筷子,伸手按住刀柄。
这群人并未理会旁人,只是叫小二快做菜做饭。
风萧萧听他们说了会儿话,就知道他们是平西王吴三桂的人,忽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生熟悉。
这时,那粗犷汉子大声叫道“喂……小宝,你可知道世上最不要脸的是谁?”
风萧萧有些发呆,真是太巧了吧!这两人难道就是茅十八和韦小宝?
突然,一阵“呛啷啷”的声响,七八人手持兵刃,齐向那茅十八砍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