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移动中射击,突击步枪在墨兰手里,几乎没有瞄准过程,虽然只有百十米,不用瞄准却一枪致命,是一种近乎本能的战斗。连续开了几枪,他才忽然发现,原来一个女孩儿,也可以把枪,用得这么漂亮!
尽管他希望女人远离战争,可墨家的女人,似乎天生就不一样。
敌人的大致位置,墨兰能够感觉得到,利用这种感觉摸过去,就能形成致命一击。但姜卓方要敏锐得多,他有非常明确的目标,尽管在奔跑中,会不时变换方向,可方向无论怎么变换,都会牢牢锁定攻击对象。
战斗直觉,会把双方的距离大幅拉开,但根据警戒的距离和哨位安排,对方显然也不弱,墨兰开了四枪,两人的脚下,明显已经谨慎得多。
“少爷,对手不简单。”
虽然奔袭的方向都有敌人,但所有哨位,都利于观察和防守,每一次开枪,他们都是绕过正面,才在侧翼寻找到不错的射击角度,以及合适攻击的时机。而且行进路线的选择,在视线上,不仅和山神庙形成死角,还刻意避开了西面的一块岩石,之所以这样做,就只有一个解释。
“那块岩石后面,是狙击手吗少爷?”
“聪明!”
墨兰突然有些泄气,阻击手无疑是最致命的,虽然独自行动,她有信心做得非常隐蔽,但这样做,无疑要变得非常小心,如果预知危险,再置身战场的时候,就会变得很主动。
“你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你是南宫十九,手下有狙击手,在这样的地方,你会怎么做?”
“明白了,站在敌人的角度,先做周密计划,就可以预知一些东西,而不是通过进攻,去一步一步发现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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