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间的男人决斗,除非深仇大恨,一般都是分出胜负即可。可面对人类,那一上来就是生死斗。

        因为波西米亚人,恨死了人类。

        若非那初代舌灿莲花,又怎么会骗得波西米亚人的先王,追随他的脚步,走出森林,跟强大不可战胜的血月人大战,最后惨死呢?

        丧王之恨,不共戴天!所以波西米亚人牢记到了今天。

        决斗场上,气氛紧张,似随时都可一触即发。无数人都幸灾乐祸的望向不自量力,胆敢站在突玛斯面前的无知小子。

        突玛斯身高两米二,比叶涛高出近两头,他赤着上半身,浑身都是充满爆炸力量的肌肉块,在蓝黑条纹的衬托下,给人无比强壮,恐怖的感觉,他宛如一头大号人熊,矮身张臂,缓缓逼近叶涛。

        叶涛一动不动,静立在地。

        他脸上,还带着很礼貌的笑意,似根本不是来进行生死决斗,而是来进行一场友谊赛。

        他身形瘦长,面目英俊,在人类世界,绝对算是美男子,可在野蛮而古老的波西米亚族的少女们眼里,他就“又瘦又弱小”,没人瞧得上。

        这里,崇拜强者,崇拜最原始的力量,体壮力大,才是每个波西米亚少女挑选心仪男子的不二首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