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易晟颇为赞同地点点头。

        这时候上了前菜,沈淮书慢条斯理地尝了尝,那鱼子酱的味道在口腔里化开,让他这不怎么喜欢米其林美食的人也不由得赞叹。

        喝了口香槟,他和席北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

        “听说阿晟要去你导师手下,我到现在还记得那老头,刚一见面胡子拉碴,还以为有六十多了,谁知道还不到五十。当时他就带了你一个,有时候人手不够,还常拉我去帮忙。”沈淮书说。

        年纪大了,总是喜欢回忆过去,年轻时候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今想起来,如数家珍一般件件都觉得怀念。就好像在沈淮书的回忆里,他和席北不过是没几句话说的室友,可这一见了面,想起两人不管在学业还是生活上都还是颇有交集。

        “那时候你不大出门的,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养的那只小泰迪,每次我要出门,都是托你照顾。虽然叫你的门,你不答应,结果每次你都照顾了的。”

        两人聊得有点多了,从学业到后来的事业发展,再到生活,宋易晟一句都插不进去。而这两人聊得投入,竟然也把他给忘在了一边。

        沈淮书讲起自己如今也是养了只小金毛,席北开玩笑说是他是因为自己才养的。原因当然不是这个,只是宋易晟觉得自己插不上话,总觉得多余,连胃口都没有了。

        他不由得想,沈淮书比他多活那么些年,遇到的人自然也比他多,凭什么真的以为沈淮书的感情经历是一片空白呢?就算拿上面没有实打实的关系,可那些爱慕者,多多少少地都在他的生命里留下过痕迹。

        他又想,自己怎么就没能早生几年呢?若是早生几年,那和沈淮书在国外当室友的就不是舅舅了。他心里清楚,沈淮书一个人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一定是最寂寞无助的,这才把席北这个无关紧要的室友都记得如此清楚。

        若是早生几年,他们也不至于像如今这样,才刚在一起不久,就要面临着分居两地,谈一场烧心挠肝的异地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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