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它一直都在,只是我身处其中太久,闻不到罢了。

        姜可可摩挲着手里的瓶子,陷入了沉思。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只是几个小时的时间,一个新的味道就能抢占了原先的空间,让鼻子都忘了不久前它还是一个气味侵入者。

        如果说散香器是把精油的味道挤进空气的分子之间,用持久的微醺让人习惯,那香水就是把这个味道更精准快速地刻到了人的肺里。

        下次再遇见这个味道时,肺里的残留就会最先冲上脑门,告诉这个人:就是这个香味,我记得它!

        而一个本不熟悉的人,经过几天的接触,好像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就像姜可可因为跟解绝伦相处了一天,此刻闻到对方身上同样的香气,就过分敏感地想起了那个人。

        或许之前她还能坚定地认为他是弟弟的话,今天之后,已经没有这个底气去坚定了。

        闻到他的香水味就心猿意马,甚至不惜套上冠冕堂皇的理由去买同款。

        听到他没好好吃饭就迫不及待亲自下厨,明明自己想吃番茄土豆牛腩都只会点外卖。

        甚至那个尴尬的相撞她也没有怪他,换成任何一个其他的异性大概都要被锤爆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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