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被人们所喜爱,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华丽丽的,二是桀骜不驯的个性。

        首先是华丽丽的。

        招牌体前大变向绝招,左手持球过人瞬间,犹如一把劈刀划过,所到之处无人生还,在他的刀下,不知倒下多少积极防守的勇士。在常规赛第一个月,他过人无数,其中晃过老流氓后急停跳投,更是成为那场比赛过人中的经典,引无数球迷膜拜,而这一切还只是艾弗森在炎热的夏天苦练这一招。

        (或许是被老流氓亲自特训科比所影响到了,要知道在这个夏天休赛期的时间里,艾弗森也并没有闲着,虽然他没有找任何知名的球星帮他特训,但是他也叫来了自己的兄弟伙大本钟啊,整个夏天他都在和大本钟对练呢)

        其次是桀骜不驯的个性。

        那倔强的表情和坚韧的斗志,是对权威的不屈和挑战,争强好胜的个性和绝不服输的精神,使其从来没有按照传统控卫的打法打球,犀利的进攻打破了“只有大个子才能打好篮球”的偏见,谁说小个子就不能打好篮球?

        艾弗森在常规赛第一个月里已经向人们充分证明了小个子是可以打好篮球的,而且是比其他大个子球员还要打的好。

        如果说喜欢科比是因为他顽强执着的斗志的话,那么喜欢艾弗森就是他那桀骜不驯的个性。

        特别是在今天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日子,大家都想知道到底是东部的科比厉害还是西部的艾弗森牛逼……

        在今天的赛前新闻发布会上,双方的球队队长也都接受了记者的访问。

        关于谁会是今年的最佳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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