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回还是带点薄饼吧,这玩意太难吃了!”莱莱抱怨道。

        “万一出了什么意外,不能及时到达下一座城,我们不得饿死?”文森特反对,“干粮挺好的,也不是不能吃,想吃好的,进城有得是。”

        “路上到处都是野兽,实在不行,让队长召唤一个嘛!”莱莱说。

        说完就挨了金贝瑞一个暴栗。

        金贝瑞能不恼火吗?他召唤是要割手取血的,他都当队长了,还拿他当储备粮?

        “不如一人退一步,干粮也买,薄饼也买。”温盈说,“先吃薄饼,若是遇到意外,再吃干粮。到了新城,便将之前买的干粮低价卖给穷人。这样一来,既不会浪费粮食,也不会浪费钱,反正干粮本来就卖得便宜。”

        “我觉得温温的主意不错!”莱莱支持。

        文森特这回也不唱反调了,毕竟他只是担心自身安全,但本身其实也很嫌弃那干粮的味道。

        到了下一座城后,莱莱主动提出去采购薄饼,至于干粮倒不必急着卖,它没有这么容易坏,可以存放很久,到了王都前再出手也来得及。

        按照这个思路,金贝瑞还买了七匹马。

        其实佣兵很少骑马,因为常常要战斗,上山,若是带了马反而不方便,若是马跑了或是死了还是一种损失。但这次他们接的是护送任务,自然越快将科林送到王都越好,所以买了马匹和草料,一路快马加鞭,吃着薄饼和狼肉,十天就到达了王都。

        到达王都后,几人分头行动。莱莱、马修、劳伦三人去售卖马匹和干粮,温盈、金贝瑞、文森特、科林四人到佣兵工会交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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