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大咧咧挥挥手,“我溜达一下就到家,不远,晚上风大天凉,快上车。”

        宋达的护卫很是尽职要护送我回去,“小姐,去什么地方?我叫人跟着。”

        我拒绝了,“用不着这么麻烦吧?”因为我想好好享受一下这夜景,护卫再坚持,“不行的,太晚了,这个年头很乱。”

        “真有你们的!只允许你们跟着就行。”我拗不过这群当兵的,只好坦白地址。

        等我要走的时候,宋达和那绵堂酒醉八分,宋达有些急,挥挥手,挣扎起来要送我。我望着这两个醉鬼也是无语。

        那绵堂这个醉鬼坚持要车安送走白薇。宋达这个醉鬼基本已醉得软得像泥,喝酒本来就不是他太习惯的事情,此时,他拍拍那绵堂的肩“被你算计一次,你比我认识先,注意安。”

        我一堂否决两个人,“我自己走,回到家只有十分钟,我不想嗅到你们身上的酒味,都散了吧。”

        初春的晚上还在略有凉意,我随着步行街的人流走回家。人行道上,一支队伍,那是教会唱诗班,皆是一身白袍,正鱼贯穿穿过街面。为首是金发碧眼的洋女人,她正把手几技白色的玫瑰举着,映衬着教袍上精巧的十字架,样子十分虔诚。她走向我平安夜快乐!帮助青年基督教会的孤儿,买技玫瑰吧,不贵,只要两块!

        我刚要拒绝,因为我身上一分都没有。宋达的随从将钱夹的钱尽数掏给她,洋人大吃一惊,将手中所剩的玫瑰尽数给我上帝保佑你!

        我拿着一棒玫瑰,看着她像小鸟一样掠过街道,融入那白色圣洁的队伍中。

        猛然间,我感觉到头皮麻了一下,我感觉到了危险,这是我长期打架得到,或许是天生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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