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刘邦驾崩、刘盈继位后的第一次朝议,便在刘盈一句‘别的事都想放在一边,先操办大行皇帝的丧事’的吩咐后,画上了一个略有些仓促的句号。

        而此次朝议的内容,也并没有什么令人出乎意料的部分。

        ——新君年幼,由太后暂掌朝政,直至君王成年,本就是自春秋战国以来约定俗成的规矩。

        即便今天,刘盈将这个想法透露的太过露骨了些,却也是无伤大雅。

        至于刘盈最后让叔孙通官复原职,担任奉常,并制定专属于大行皇帝刘邦的礼、乐,其实也是题中应有之理。

        乍一听上去,‘制定专属于某人的礼、乐’,或许会让人有些不明所以。

        但实际上,自‘礼’‘乐’二物出现在华夏大地时起,制定礼、乐,都只意味着一件事。

        ——立庙!

        所以,为先皇刘邦制定专属礼、乐,只是刘盈隐晦的说法;

        直白点说,其实就是刘盈对叔孙通下令:你们奉常牵头,朝臣百官商量着,准备给先皇立庙吧。

        而为先皇立庙,放在其他时期的皇帝身上,或许多少还有些商量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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