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莎看着丁晓剑和慕林珊两人摆弄一把古琴,装的很辛苦,就像事不关己一样,只静静看着一言不发。
丁晓剑和慕林珊也早就习惯了她这副做派,听之任之,一如既往把她当空气。
说实在的,丁晓剑若非怜惜一条活生生的性命,还真懒得管李莎这些破事儿。
对李莎,丁晓剑起初还是有点儿好感的。可是到了这会儿,已经非常的欠奉了。
若非看在李老头儿面上,觉得李老头儿这么大年纪了,可怜。他真的很有可能就放手,不管李莎这些狗屁倒灶的事儿了。
李莎很可能自己心里头也明镜似的,很有自知之明,所以现如今,她是能不说话,就尽量不说话。
既然是切磋琴艺嘛!那当然,两个人都得露那么一小手。
丁晓剑想和慕林珊学习弹琴的势,那自然就得先让慕林珊来表演了。
什么是势?
很简单!有那么很不好听的一句话叫做:“土狗扎个狼狗势”。就这么个意思,非常的浅显易懂。其实也就是“装逼”的意思。
琴弹的怎么样?且先不说,弹琴之前专业,专注,自我陶醉的模样儿,那必须得做足喽!否则琴弹奏得再好,别人也会觉得不像大师。想要陶醉别人,必须先自我陶醉。想要感动别人,必须得先把自己感动了嘛!没见那些歌手在台上演唱时,不就是这逼样子的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