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他看着舞台上的醒乐队,再听到霍炜的声音,他却难掩激动,恍惚间,就好像回到了十七岁的夏天。
那是他第一次听到醒乐队的歌,第一次看到他们的舞台,虽然站的很远,可还是被那充斥而来的音浪颠覆了全部的认知。
那个时候,他觉得身体里有使不尽的力气,生活里有冒不完的险,未来有做不完的梦。
那个时候,真快乐啊!
他也曾幻想自己是摇滚巨星,抱着把扫帚疯狂扫指,最后被老妈拿着鸡毛掸子赶去学习。
他还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偷偷攒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把吉他回家。
他永远记得那些日子,那些因为一个乐队而疯狂,因为一首歌而激动的日子。
“爸!你偶像好会唱啊!而且他好帅啊!”王小平的女儿在他的身旁大笑着,眼睛里洋溢着如同他当年那般的神采。。
他长臂揽上女儿的肩膀,紧紧地,用力地,然后他骄傲的一点头,笑声更为的爽朗,“那必须的,你老爸我追的偶像,那能是一般人嘛!”
女儿眼底光影流动,笑容越发灿烂,她对着老爸筋了下鼻子,俏生生的说道:“可是我的偶像才是最厉害的。”
“那是啊!”王小平更骄傲了,“虎父无犬女,我女儿追的偶像,那必然也不能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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