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达夫妇很好奇的询问了一下缘由,最後艾琳nV士表示他们家并不缺钱,甚至还很富有,只是她先生闲不住,开餐馆只是兴趣。
後来,霍山因为负责社区文化节的食物,一举惊YAn了整个社区,用中餐征服了社区所有居民的胃。
从此,上门拜访霍山学艺的社区居民络绎不绝,其中,拜访霍山最频繁的就是旺达的左邻艾格尼斯这个nV人。
为此,艾琳还吃醋的眼不见为净,抱着两岁的儿子霍森躲到旺达家去大吐苦水。也因为如此频繁的接触来往,艾琳跟旺达还成了好闺蜜。
没错,各位老爷。
被艾琳抱着的两岁男孩霍森,正是本书的主角霍森。
只不过此时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大闹洛城的霍森·斯塔克。
而是一位华裔混血儿霍森,姓霍,名:森。
在他懵懂的记忆里,他们是坐着飞机远渡重洋抵达联邦的移民,本来母亲是打算投靠在联邦的娘家人的。
但是却被娘家人给驱赶了出来,不过也获得了娘家人给的一笔足够他们一家三口富足生活的“断交费”。
於是,他的父母带着他离开了母亲娘家人所在的纽约,来到了这个小镇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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