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弃了。
当然,他弃书也不会刻意在评论区发个帖子,公布天下,彷佛这本书失去了自己就失去了一切。
不是他对自己认识高,知道自己弃书嚎一嗓子并不会有人搭理他;也不是知道自己的意见并不会影响别人写书赚钱;更不是知道自己发点情绪化的负面文字除了会被作者删评禁言外什麽也得不到。
而是......纯粹不知道去哪评论,也懒得打字。
他打字可慢了,还是用手写的呢。
而这本书,不一样!
他是真的能看懂,小学文化也能看懂!
而且...感同身受!
彷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而且戳中了他的爽点。
把他平时YY过,但没敢这麽YY的事情,全都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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