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他只是看了眼《活着》的开头,故事用我,一个获得了游手好闲职业的路人视角,望向了富贵的一生。

        对於这个时代来说,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已经被淘汰许久了,也很少有人会继续使用这个手法。

        因为这种手法虽然可以让读者更多代入感,却需要不俗的笔力,才能让人物上sE。

        但正是这种代入感,让邓展华从看到小说的第一段开始,就深深的陷入进了富贵的人生中。

        用电脑逐字逐句的看文章是很累的,但此时的他却彷佛感受不到脖颈处传来的阵阵酸痛。

        就这麽一分一秒的专注的盯着电脑屏幕。

        到了饭点,又熟络的同事喊他吃饭,却发现他根本不为所动,只是呆呆的回了句:“你们先去吧,我看完就去。”

        这可是奇观啊!

        能让邓展华专注这麽久的文章也是有过,但能这麽专注的忘记了吃饭可真是前所未闻。

        同事们也暗暗好奇着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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