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谢依在家中受父母宠爱,但毕竟不是贵族,平时也是要干活的,手中积累着一层薄茧。

        苏慕的手竟是比养在深闺里的少爷公子还要金尊玉贵,美得挑不出一丝瑕疵,就连指尖那一点薄茧也是好看的。

        谢依越看越痴迷,只觉得苏慕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好不完美,就连她的字都好看的一塌糊涂。

        谢依忍不住赞叹:“慕姐姐的字写得真好。”

        苏慕摘下覆在眼前的帕子,轻声笑:“你还不认的字,怎知我的字写得好?”

        谢依接过她手里的帕子,浅笑:“虽然我不认识字,但我就是觉得慕姐姐的字好看。”

        他端着帕子,热腾的水汽已经凉了,只有接触到苏慕眼睛的地方尚有些暖意,被他握在手里,很温暖,很舒服。

        “我听说中原人最看中读书人,等慕姐姐成了秀才一定会有很多男子上门求嫁,慕姐姐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谢依紧紧握着帕子。

        “我现在已经绝了风花雪月的心思。”苏慕低声道。

        上辈子跟颜霁月鸡飞狗跳的婚姻生活让苏慕变得恐婚,好不容易才和离了,干嘛急着往另一个火坑里跳。

        女子还是应该以事业为重,自身立得住,才能替人遮风挡雨。而不是像她这样,连上辈子为自己殉情的谢依都护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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