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他俩才刚同生共死过,配合得也算默契,虽然金溟占了个补刀的便宜没怎么出力,但好歹吓走了鬣狗,最终受惠的是他俩。

        怎么现在说翻脸就翻脸,他还没来得及找个镜子欣赏一下自己的雄姿就给薅成地中海了。

        这叫什么事儿,难道白鸟是嫉妒他长得比它帅?

        金溟这么一想,头顶生着凉,心里倒舒坦了。

        这鸟,应该说这鹰,金溟已经看得分明,白鸟除开颜色,身体构造哪哪儿都符合鹰科的标准,绝对是只货真价实的鹰。

        就算刚才还摸不准,见过那场禽兽大战也该确定了——这世上除了鹰,哪还有这么生猛的鸟类?

        金溟忍不住满眼冒星星,看向白鹰的眼神充满膜拜。虽然他看《动物世界》时不怎么关注这种凶残大扁毛,但不妨碍他此刻心里开花,这可是自然界顶级的力量存在,现在就在他眼前,刚才还亲密接触过。

        他下意识用翅膀挠了挠秃了的头顶,没错,亲密接触过!他开始不还抱了白鹰好大会儿呢。

        啧啧,他抱过活的鹰,这经历够吹一辈子了,被啄两下算什么,那是光荣的盖章。

        武松喝完酒吹牛的时候,不也得从“看我这条疤,这可是当年打老虎留下的”做开头嘛。

        只是这只白鹰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连爪子都是白的,唯一的颜色就是漆黑的瞳仁和喙尖儿上一点黑,像沁了墨色的和田玉,润白而不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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