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吃掉的可能只是个无辜的路人,可他没有纠结过更加细节的东西,他不在乎自己有没有杀错人,他心里几乎没有愧疚的感觉,他觉得很解气,这可能就是一种犯罪的天赋。

        仇恨和饥饿几乎混淆在一起。

        只要他发泄完了食欲和怒火,只要他饱了,他就算已经报了仇,事情就算结束了。

        不用浪费体力,满世界的去找一个他可能再也见不到面的人,他心中的郁气因为饱腹感已经消散了,他很爽快,他报仇了。

        何填用受害者的衣服擦了擦嘴,拿走了他身上的财物和随身物品,一个手机,一串钥匙,一个打火机,半盒烟,一个钱包,一个安全套,再没有别的了。

        他把尸体推到垃圾堆的最里面,简单的在上面用垃圾再盖了一层。不少居民往这里扔垃圾,人们总是默认看不见的地方就是垃圾堆。

        闷热,污水,蚊虫的卵还有细菌发酵,这糟糕又腐败的环境,让尸体在这种情况下高速腐烂,说不定什么时候才会被人发现。

        这是他第一次吃人的经历,后来看详细的案件描述才知道,对方颅骨被敲碎,他吃掉了对方的半个脑袋和一个眼球,一只耳朵被咬断,脖子被咬掉六分之一。尸体严重腐烂,咬痕已经无法确定是不是动物撕咬。

        恶性案件在小镇引起轩然大波,案件众人皆知却找不到凶手,因为何填是外来人口,这次也类似于随机杀人,是何填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犯下了恶性案件。

        何填是黑户,没有在警局录过指纹,现场可能留下了一些凶手体征,但是几个星期,可能油脂和毛发已经被细菌真菌降解。

        这是杀人之后,何填再一次体会到那种快感和兴奋,传统媒体的大肆报道,给了他一种被莫名力量选中的错觉。不要给凶手过度的关注,不然杀人变成了一种万众瞩目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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