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其实他说得没错,虽然韩娱本来就是小众分类,但游戏研发更是小众里的小众。写游戏研发为主的那部分剧情,比起韩娱的成分来,自然会相对更“新鲜”。

        可是,我这本书的分类,本来就是“职场小说-娱乐明星”啊。

        标题也叫做《“娱乐”三人行》,对吧?

        作品相关里,我也声明过,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之前看了几本韩娱小说,感觉和自己的三观冲突,所以我才会隔了十多年忽然又有了创作欲望。

        甚至在小说正文的附言和卷尾语里,我还一再地强调,这本书不会是纯游戏研发剧情,不能接受这一点的朋友,请让我们好聚好散,不是么?

        至少在这件事上,我觉得我肯定没有挂羊头卖狗肉故意欺骗读者的嫌疑啊!

        在我看来,读者想看什么,作者是没有立场去强求的。

        您觉得对我这部作品不满意,这是您的自由,您大可以去找更喜欢的书来看,也可以像我这样,试着自己去写一本出来。

        这都没什么,可为什么非要觉得作者就一定有义务要照着您的想法去写呢?

        怀着这样的情绪,我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位读者的个人信息——果不其然,我这本书,他连学徒都不是,粉丝值甚至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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