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比35
韦夏的三分,德罗赞用他最擅长的中投两分回应。
他站在自己的热点,出手自信,落落大方,罗伯森能起到的干扰是有限的。
37比50
韦夏决定好好地和猛龙打一阵。
隆多来了之后,76人的进攻章法远比过去出色,只是,加入任何球队都得适应核心球员的习惯。
像韦夏,从科比那学来的恶习,热衷单挑,还喜欢拉着对方的球星单挑。
这种风格既不像科比,也不像联盟中的其他人,科比的单挑,是不讲理,是对方让五个人来防他照样面不改色,不看队友一眼,拔起一发美如画的后仰化铁走你。
韦夏不然,他很少一打五,上头的时候遇到包夹也是尽量传球。
他喜欢一打一,尤其是和对方的球星。以他的攻防强度,配上与生俱来的“交流能力”,几乎每场比赛都能逼着对方和他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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