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酒过三巡,又吃了一些菜之后,这场上的气氛顿时热烈了起来。

        朱棣因为酒气,脸也变得有些微红,他指着两箱子钱,神情十分激动的说道:”唐兄弟,前后才不到一天时间,三百多贯啊,咱们兄弟两人一人分到了三百多贯这个赚钱的速度,那哪叫赚钱啊,这简直就是抢钱,是在地上捡钱!”

        唐均摆了摆手,说道:”老朱,这我可得纠正你一个地方,抢钱和捡钱有咱们这出的快吗?”

        ”随便给你发一波山贼,蹲在山上抢上年,也没咱这赚的快!”

        朱棣文哈哈一笑,然后痛快的拍了拍大脚,说道:”说的对,咱们这叫造钱,比当今天子的铜山造的还快!”

        由不得他们两个不为此振奋高兴,因为实在是这赚钱的数且太多了,速度也未免太快了。

        三百多贯钱,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现在是永乐二年,虽然还没到永乐四年那般物价低谷到了极限,但市面上的东西也不贵,一斗米售价仅仅足需要二三十钱,之贯钱的购买力相当强悍,拿到市面上都是大老板。

        这也是为什么朱棣头几次来到唐均这个小酒馆,唐均都会对他特别客气,而且热心于回答他的各种问题。

        就是因为朱棣出手大方,动不动就是一贯两贯几贯的给,吃一次饭当得上一个月的收入还多,所以后面唐均就有意的和朱棣等人结交了,这也是他阜期维持生计的根本来源。

        现在这三百多贯,换算一下购买力,就足以知道这其中的恐怖之处。

        买出的米估计能把小酒馆的前面给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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