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分局长便去了四平仓库。支开了仓库的工作人员,就带着那个朋友,两人将那小半车的酒精装上了车。
在上海,酒精处于违禁物品,所以查的很严。
拿到了货后,分局长便去了看守所,提出了那个走私商。
三个人开着车子,用着警察局的车子,将那批货送到了一个码头。
码头上有一条船,船上的是走私商原来约定的收货商。
这样一来,分局长便不费功夫,就得到了六万块钱的收入。
“你是说,那几个人上船离开了上海?”曹宁问。
“是!那是酒精,不是武器。”
“你看了货?”
“看了一件,拆开后,见到是酒精,我便不看第二箱了。”
“如果那第一箱是酒精,第三箱是武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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