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既然二次登门,那我总得给点面子。我老丈人可不少——莲花姑娘的爹,精明的白老伯,我当初是怀着提亲的心给他拍了几根金条的,他就是我没了下文的老丈人;刘莹之父刘博中师父,差点用可怕的闺女讹了我,虽然被我巧妙闪躲了,不过他是我道义上的老丈人;黄小雨之父黄明柱,是我最想抓来给他磕头的名义老丈人;说起来,沈东诚是黄小雨的义父,也能当我半个老丈人。
金老汉呢,没名没分但我已经跟他女儿生米煮成熟饭,所以他是我实际上的老丈人。相比之下这可是最尴尬但最有资格的一个,因而我摆了一桌好菜宴请父女二人。金老汉特地穿了一身利落衣裳,头发梳地整齐油亮,脸色竟也好看了不少,似乎有一层淡淡的脂粉。午饭间,老汉的吃相不自然之极,其心态简直一目了然——拘谨中透露着亲近,亲近里夹杂着谄媚,谄媚中难掩惭愧,惭愧里包含自欺,自欺里浮现出憧憬,憧憬里充满了不安。
其实以上小九九都是我把老汉灌醉,一句一句套出来的,不过就算老汉一句话不说,他的心思我也明白。现在武馆缺人,芳子缺爹,老汉缺靠山,我缺个心理平衡,于是理所当然地,让老汉住了进来,帮芳子打理事务。
说到这里,我倒是佩服起这老汉了,中土话说的那么不利落,但是我的意思他句句明白,还没等我明确表态,老头的眼神里已经有把握了。看来,最懂致富的,不是我这奸商,而是金老头这种人,把女儿卖给大公主,银子到手;女儿大了自己老了,再认回来,人财两得,养老的地方也有了。我不由得慨叹,看来古人的一句话得改,古人说,生得好不如养得好,其实这句话放到金老儿身上,得改成,生得好不如卖得好。在卖儿鬻女的眼光和能力上,金老头甩了莲花她爹一百个刘莹的差距。
金老儿投靠过来的当夜,芳子在枕边对我说:“夫君,谢谢你。”我说夫妻之间不用客气,老人也得有个着落。芳子断断续续地说:“不是因为他,我是因为夫君的所作,让我知道自己没有跟错人,如果夫君不接受他,我也不会生气,而夫君接受了他,我心里很欣慰,夫君很好。”我心说你夫君无耻绝情,你不知道罢了,拍了拍她脸蛋说了句睡吧。
“夫君,”黑暗里,芳子依偎过来,问了我一句,“如果小雨姑娘在这里,你还会要我吗?”
我最怕这个问题了,因为不知道小雨会怎么想。按照小雨的性情,当初以为沈剑要娶亲,她都可以迷楞地四处梦游,现在若是让她知道我搂着另一个女子躺在床上说枕边话,都称呼夫妻了,甚至连老丈人都搬进来了……小雨会怎样,我不敢想象。我怕失去黄小雨,但不能这么说,便安慰芳子道:“傻瓜,别乱想啦,你是我的人,就永远都是,我连你父亲都照顾,又怎么会不要你了呢?”
芳子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在我怀里点点头:“夫君,如果你要回中土去找小雨姑娘,你会不会带我一起去?”
妈的这问题就更不好乱回答了。我若是说会,到时候可麻烦不少;可让我说不会,又难以启齿。我推搪说:“如果我回去,一路极其危险,我知道芳子不怕危险,但是如果你也跟着去,我文家这一脉可能就断香火了……”
“可是我还没有……”芳子破涕为笑,“啊,夫君你骗人,你不带我去,是怕小雨姑娘生气,对不对?”
“没有,中土大丈夫哪有怕老婆的?”
“哈,你就是怕的,我就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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