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觉得这是垄断竞争,联邦同样可以表示,ati里还有罗兰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在无法强行吞并的情况下,这怎么能算垄断竞争呢?

        如此一来,双方就会进入扯皮环节,而要是英特尔在表示,未来五年之内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扩大自己在ati里的持股规模,那收购,就已经能敲定了。

        至于英特尔为啥会帮忙?

        这个就得问微软了。

        一九九五年,英特尔在研发处理器时,提出了一种新的技术规格,那种规格能严重影响到视窗的标准,于是比尔-盖茨便亲自上门,紧接着,英特尔亲手掐死了新规格的发布。

        如果说有钱不赚也就算了。

        在各大公司纷纷起诉微软涉嫌垄断时,整个阿美利加也有很多公司在声援微软,除了那些和微软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复杂关系的康帕、戴尔外,英特尔也是不愿站上原告席的一家,而用他们的话来说,自己和微软的定价,全都是正常的商业谈判。

        说的简单一点,这就是利益共同体。

        说的直白一点,那就是资本抱团。

        其实很多时候,人们觉得某个问题复杂无比时,并不是因为他们找不到最优解,而是大家都没能力进行最优解罢了,不仅如此,绝大多数的时候,这种最优解还会被抨击成投机取巧,但当投机取巧的道路出现时,是个人,都知道自己该怎么选。

        “你确定要?”罗兰的话语并没有引起苹果教父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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