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菲利普雷曼,则是雷曼兄弟创始人伊曼纽尔雷曼的儿子。

        雷曼兄弟一开始是一家干货店,什么都卖,但当他们在一八五零年时发现,棉花成为了美国最为重要的农作物后,他们便动了歪脑筋,利用棉花的高价值,将其当成了支付货币。

        他们接受客户用原料棉花作为购买商品的货款,而在他们拿到棉花之后,便又想办法将其卖到全国各地,等数量上来时,他们便自己建立了棉花交易所,捣腾起了期货。

        虽说棉花期货并不是什么大生意,和那种给标准石油美国全国铁路建设贷款的‘jandw塞利格曼’相比,那简直就是宇宙里的一粒尘埃,但行当小不要紧,只要垄断,就有钱!

        而当塞缪尔萨克斯发现,自己发小家里的生意其实挺不错后,已经进入岳父公司的他便动用高盛的资源,与同样进入家族企业雷曼兄弟的菲利普雷曼搞起了咖啡方面的生意,伙同其他咖啡原料商创立了咖啡交易所。

        因为这也是垄断生意,所以他们赚的,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可他们的咖啡交易所才干了几年,还没挣够呢,纽约证券交易所便向已经初具规模的高盛抛来了橄榄枝,希望他们能够加入,而在发现公开募股这个新天地后,单一的交易所已经无法满足塞缪尔萨克斯的野心了,从岳父手中接过公司大权的他便带领高盛走上了证券承销的道路,不仅如此,他还拉着发小菲利普雷曼一起,将通用雪茄推向了市场。

        所以说,很多历史上的巧合其实都不是巧合。

        雷曼兄弟为什么会和高盛同一年进入证券承销市场?

        两个人是生意一起做的发小,这能不同时进入一个市场吗?

        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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