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稍等一会,可能我需要和刘制作解释几句。”

        他对dana和那位女文员歉意笑着点点头,然后便将刘可韦拖到屋角窃窃私语起来。

        在dana看来,就算刘可韦未来在韩国歌谣界之外的娱乐圈其他领域有所成就,都和自己无关,所以也没立场要求刘可韦现在就签一份完整经纪约。

        理论上来说,她这种考量并没有可以指摘的地方。

        然则这样做,对刘可韦本人的利益来说。真的好吗?

        金延平并不这样认为,所以,不管冲着自己和刘可韦那点私交,还是少时与三人行工作室的合作关系,他觉得自己都有必要点醒一下这位刘制作。

        “刘制作,如果您真想当个艺人的话。我建议还是和我们公司前一份面经纪约,并且签下专属经纪约比较合适。”

        可能这里要科普一下,所谓的专属经纪约,一般来说,指的就是在合约期间内,除了s.公司之外,签约者不为其他娱乐经济公司工作。

        不妨打个比方,刘可韦制作驴肉火烧,并与s.公司达成合作。

        我必须每天提供一百个驴肉火烧给。在保证卫生标准和口味质量的前提下。则必须要尽量帮我宣传推销这些驴肉火烧——这是经纪合约。

        我的驴肉火烧只提供给s.公司,不提供给yg和jyp等s.公司的竞争对手——这是专属经纪约。

        所以,两者还真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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